離婚程序有哪3種?

離婚程序有哪3種?

2022.01.13

各州有權制定不同的法律來控制與婚姻生活、分手、收養、繼承等相關的家庭問題。

 

離婚是指法官或任何其他具有相關權力的個人通過其提出的合法程序。結束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離婚後,雙方都獲得單獨的職位,並且都可以自由地再婚。離婚程序可以是簡單的或複雜的,這取決於可能涉及的其他條件,例如房屋分配、子女撫養費、債務分割、子女監護權和配偶撫養費。像任何其他當局一樣,美國聯邦和州政府希望看到所有丈夫和妻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因為家庭是社會的基礎和結構。

即便如此,當關係中的人們在不可調和的條件上產生分歧時

 

也沒有必要強迫他們彼此堅持。世界上分手率高的國家之一。沒有統一的離婚法。它們確實因一個地區而異。在美國的一些州,提出離婚程序申請的一方應該證明對方犯了嚴重的錯誤,足以引發婚姻的全面故障。有幾個類似的州採用了所謂的“無過錯”原則,婚姻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意提出離婚。即使在離婚程序上有無過錯原則的州,主審法院在確定子女監護權、義務和住所等問題時,仍可以考慮任何一方當事人的做法。

如果關係的雙方存在不可調和的差異,導致難以作為合作夥伴生存

 

那麼現在大多數州都會促進無過錯分手。它還可以在分手間隔後進行離婚程序訴訟。還有一些其他州要求在法院可以正式離婚之前的 2 年內實際或合法分居。要求當事人必須分開一段時間才能依法允許分居,這是大多數人所說的“分居”關係的起源。在 1970 年代之前的那個時候,提出離婚的一方必須證明對方在關係中進行了“不當行為”,例如通姦、起訴、過度性需求等。